关于转发中粮协《关于进行第十二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时间:2023/3/6
- 来源:河南省粮食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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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粮食行业协会、各会员企业:
现将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第十二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粮协函〔2023〕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申报全国第十二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企业,需先被认定为河南省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并积极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已取得河南省示范企业称号,并在有效期内的无需重复申报)。
二、请申报第十二批全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书、2022年度信息报表及相关资料(均为扫描版),经市粮协审核盖章后,报送省粮协秘书处,并登陆中国粮食行业网(www.chinagrains.org.cn)在线办事--放心粮油申报栏目,在线填报2022年度信息报表。
三、有效期到2023年或已过有效期的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可自愿按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监管办法》,重新申报第十二批全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5683744
联系人:席满园 张少腾
电子邮箱:HNLX0371@126.com
官方网站:www.hnslshyxh.com
豫粮协〔2023〕5号关于转发中粮协《关于进行第十二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