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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十大粮食经济新闻
  • 时间:2019-01-04
  • 来源:河南省粮食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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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家粮油企业获重点支持  

1月17日,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出通知,公布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确定将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07家粮油企业认定为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获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均以粮油生产、收储、加工、销售为主业,涵盖了多种企业性质。  

通知要求,认定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要用好支持政策,加强经营管理,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积极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建立竞争淘汰、动态调整机制,对出现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等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经核实后,取消其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资格。本次公布的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资格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农发行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能有效解决企业发展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推动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加快粮食“去库存”、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2.中央一号文件聚焦粮食收储制度改革  

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由新华社受权播发。意见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完善支持政策。  

意见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强化绿色生态导向,创新完善政策工具和手段,扩大“绿箱”政策的实施范围和规模,加快建立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改革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通过完善拍卖机制、定向销售、包干销售等,加快消化政策性粮食库存。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效能。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探索开展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稻谷、小麦收储政策是下一步调整完善的重点。  

在保留最低收购价政策框架的前提下,增强政策弹性和灵活性,合理确定最低收购价水平,优化执行预案和具体操作办法。稻谷库存多、压力大,且产业链条短、消费弹性小,要拿出更有力的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促进库存尽快回归合理水平。  

3.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进一步细化  

2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2018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20元、126元和130元,比2017年分别下调10元、10元和20元。  

5月18日,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对政策执行时间作了适当延后,缩短了最低收购价收购期。小麦调整为当年6月1日至9月30日,政策执行时间延后了11天;早籼稻调整为当年8月1日至9月30日,政策执行时间延后了16天;中晚籼稻调整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1月31日,政策执行时间延后了24天;粳稻调整为当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末,政策执行时间延后了22天。  

最低收购价政策启动和停止条件更细化。在政策执行区域和时间内,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经中储粮集团公司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后启动《预案》。  

当市场收购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启动地区要及时停止预案实施。同时,预案规定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小麦、稻谷应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往年最低收购价政策可以收的四等、五等粮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  

11月16日,201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公布,为每50公斤112元,比2018年下调3元。在下调201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的同时,国家将加大“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力度,更好地鼓励地方和农民扩大优质专用小麦等生产供给,通过优质优价实现农民增收。  

2018年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新政出台,细则的变化遵循着“分步骤、有计划”地向市场化方向调整的原则。同时,延迟启动收购时间、启动条件更严格以及预案推出更及时等规定,也是贯彻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向市场释放好粮好价的政策信号,引导种粮农户更加重视粮食质量。  

4.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方案,拟组建新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国家粮食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等职责,以及民政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4月4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行挂牌仪式。10月18日,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全国率先挂牌。此后,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继挂牌成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并多次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粮食流通改革指明了正确方向。组建新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此前单列的粮食一并纳入物资储备,旨在加强国家储备的统筹规划,构建统一的国家物资储备体系,强化中央储备的监督新思路,提升国家储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意义重大。  

5.中美贸易起风云  

3月23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对中国出口至美国的6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并限制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并购。  

随后,中国商务部网站宣布拟对自美进口部分产品加征关税,以平衡因美国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给中方利益造成的损失。  

4月1日,中国商务部宣布从2018年4月2日起对自美进口的128项产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其中,对水果及制品等120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15%,对猪肉及制品等8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25%。  

7月6日,美国开始对华340亿美元商品加征25%关税,作为反制措施,中国当天起对一系列美国农产品加征关税。受贸易摩擦影响,我国大豆进口量同比下降。中国海关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0月份我国大豆进口量为692万吨,1月至10月为7692.8万吨,同比减少0.5%。  

为平衡大豆供需,10月26日,中国饲料工业协会批准发布《仔猪、生长育肥猪配合饲料》《蛋鸡、肉鸡配合饲料》两项团体标准。据测算,新标准在全行业全面推行后,养殖业豆粕年消耗量有望降低约1100万吨,带动减少大豆需求约1400万吨。  

大豆作为两国贸易中重要的品种,必然会被当作中美贸易争端的棋子摆上台面。中美作为世界前两大经济体,合作是两国唯一正确的选择,相信最终两国会向着合作共赢的方向推进。  

6.中粮生化拟近83亿元打造玉米深加工平台  

4月23日,中粮生化公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生化投资持有的生化能源、生物化学和桦力投资3家公司100%股权,交易对价初步确定为82.85亿元。  

10月25日,中粮生化发布公告称,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同时发布了其最新修订的购买资产报告。近期,中粮生化内部整合动作不断。中粮生化此次交易的对手方生化投资,是公司实控人中粮集团控制的企业。中粮生化主要从事燃料乙醇、柠檬酸、乳酸及其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2017年净利润为2.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74%;营业收入62.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  

中粮生化预计,2018年至2020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18亿元、6.74亿元、7.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0.59%、8.98%、6.20%,若考虑资产注入的影响,且假设从2018年开始收购资产的收入和利润全年并表,备考利润为14.43亿元、14.91亿元、18.04亿元。可见其对此次收购预期颇高。  

中粮生化在我国玉米深加工领域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被整合为中粮集团旗下统一的集科研、生产为一体的玉米深加工专业化平台公司后更具竞争力,将对我国玉米深加工行业的升级转型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7.国家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  

7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部署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  

大清查遵循“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全面清查,突出重点;先行试点,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压实责任”的清查原则,对各类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以及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数量和质量进行清查。同时,对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储备粮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财政补贴拨付等情况进行同步检查,验证库存粮食的真实可靠性。  

本次粮食库存大清查以2019年3月末(统计结报日)为清查时点,分为准备、自查、普查、抽查、整改五个阶段。纳入清查范围的所有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要实事求是反映粮食库存情况,严格按照粮食库存大清查各项要求逐货位进行自查。对粮食库存大清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要督促企业狠抓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要强化责任,严格落实自查、普查、抽查责任,对清查结果实行责任追究制。  

这是继2000年、2009年以来的第三次全国粮食库存大清查,组织开展本次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政策性粮食库存实底,防范化解库存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确保国家粮食库存安全。开展大清查是完善强化粮食流通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  

8.首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举行  

8月18日,首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在哈尔滨开幕。大会展览面积超过3.2万平方米,参展企业近千家,参会人员1万余人。各省份共报送项目1900多个,其中26个省份意向采购粮食1942万吨,20个省份意向销售粮食2240万吨。共征集粮油产业经济投资洽谈项目147个,涉及金额约520亿元。

本次大会分别组织了多场各具特色、形式多样、内容新颖、富有成效的推介会,黑龙江省充分利用“龙江金秋粮食贸易洽谈会”的口碑和品牌基础,延续组织了“第十五届黑龙江金秋粮食贸易洽谈会”;吉林、山西联合推介,强化“吉林大米”“山西小米”品牌影响力;四川“天府菜油”联盟骨干企业携其产品集体亮相。另外,内蒙古、贵州、湖北、河南等省份也分别组织了不同形式的现场推介会,取得了较好效果。  

中国粮食交易大会是推进我国粮食产业向高质量发展、拓展产销合作平台、促进粮食供需平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有利于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有利于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提升粮食宏观调控水平,有利于推动形成优粮优价市场运行机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大会必将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粮食购销市场化程度、增强粮食产业竞争力、实现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促进作用。  

9.三大主粮去库存进入新阶段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到:“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改革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通过完善拍卖机制、定向销售、包干销售等,加快消化政策性粮食库存。”2018年1月召开的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消化不合理粮食库存,既要深化改革“控增量”,又要消化库存“减存量”。在政策的指导下,粮食去库存路径清晰,效果明显。数据显示,截至10月26日,2018年国家临储玉米拍卖累计成交总量10014万吨,同比增加4274万吨,增幅高达74.5%,去库存初战告捷。  

4月4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连续公布了2018年三大主粮品种政策粮销售底价,其中2015年至2017年政策性稻谷竞价销售底价按照不同生产年份进行深度下调。截至12月18日,2018年政策性稻谷拍卖共计进行91次,累计投放2013年至2017年产政策性稻谷9593万吨,实际成交844万吨,成交率8.8%。  

政策小麦库存虽不及玉米、稻谷压力大,但整体库存也处于较高水平。从4月18日起,国家对部分政策性小麦销售底价再次进行调整。其中,2014年至2016年产最低收购价小麦销售底价调整为2350元/吨,下调60元/吨,两次累计下调110元/吨。2018年国家临储小麦累计投放量7699万吨,实际成交量855万吨,成交率11.1%。  

近年来,我国玉米、小麦、稻谷三大主粮库存持续增加,已超过合理的粮食库存数量,给我国粮食供求平衡和财政支出带来了不同程度影响,增加了库存管理的难度。保持合理的粮食库存,优化储备粮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既能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又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10.2018年粮食产量仍处于高位水平  

12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公布全国粮食生产数据,2018年全国粮食总产量65789万吨(13158亿斤),比2017年减少371万吨(74亿斤),下降0.6%。  

粮食播种面积减少,种植结构进一步调优。各地调减库存较多的稻谷和玉米种植,扩大大豆种植,因地制宜发展经济作物。初步统计,2018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17.56亿亩,比上年减少1428万亩,下降0.8%。因播种面积减少,粮食减产107亿斤。  

在种植结构方面,谷物播种面积减少,豆类播种面积增加,薯类面积稳定。湖南、江西两省主动调减单产较低、品质较差的早稻和双季晚稻种植面积796万亩,同时增加单产较高、品质较优的中稻和一季晚稻种植面积348万亩;黑龙江主动压缩冷凉区域水稻种植面积249万亩。贵州、河北两省主动调减玉米种植面积765万亩。内蒙古、吉林、河南、山东、安徽等省(区)采取加大政策补贴等措施扶持大豆生产,五省(区)共增加大豆面积402万亩。  

从产量看,主要粮食品种稻谷单产提高,小麦单产下降,玉米单产持平。谷物、豆类、薯类三大类粮食单产水平均有所提高。  

2018年夏粮因灾致使每亩产量比上年减少5.3公斤,全年粮食产量有所下降。但整体看,粮食产量减幅不大,仍处于高位水平,属于丰收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