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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企业 稳经济!河南政策咋助力?
  • 时间:2020-02-24
  • 来源:河南省粮食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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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强化金融支持、加强财税支持、减轻企业负担、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等五个方面共出台20条具体措施,帮助企业摆脱困境。详细<<<

2月14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改委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金融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10项举措,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详细<<<

◆加强重点企业和复工复产企业资金保障

◆认真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稳定企业公开市场信用

◆优化融资担保服务

◆加强周转还贷金使用

◆加大贷款贴息支持

◆加大保险保障力度

◆加强金融服务保障和政策落实

2月14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应对疫情 支持企业复工达产 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28条强有力的措施,全力支持和服务河南各类市场主体复工达产。包括网上注册审批,延长6类许可证有效期,优化特种设备检验流程,免收检验费,完善商标注册、计量、年报服务等。详细<<<

◆对于群众关心的公司注册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已全面推行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可登录“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或手机下载“豫事办”“掌上工商”等App办理注册审批手续。

◆“食品生产许可”等6类证书延期复查换证。对因疫情无法按期申请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许可复查,导致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超期的,可顺延至疫情解除后30日内申请复查。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复查换证的,同样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到期的,复审期限延长3个月。

◆电梯等特种设备可网上报检或延期检验。对必须检验的设备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检验。因疫情无法定期检验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申报检验,同时鼓励通过物联网、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对电梯等进行远程检查维护。

◆疫情防控类产品免收检验费用,对复工复产企业送检的非防疫物资,按原标准的60%收取费用。省计量院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急需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做到随送随检。

◆对疫情防控有贡献的企业优先推荐中国质量奖。同时,将依托政银合作机制,组织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根据企业受疫情况开展差异化金融服务,实现民营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精准匹配。

2月14日,河南省科技厅、财政厅共同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将实施10项举措,支持服务科技型企业复工复产。详细<<<

◆推行涉企服务“非接触办理”,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便利化,实现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网上受理、邮件受理,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延迟提交。

◆要尽快启动2019年度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工作。省级拨付下达市(县)奖补资金1.28亿元,各市(县)采取省与市(县)财政资金“双线并行”的方式,及时将省级和本级奖补资金拨付至企业。

◆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费用投入力度,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可适当提高一个补助限额档次,最高可给予400万元补助。

2月15日,《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所需医疗物资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正式印发。通知从专项资金支持、贷款贴息、减收担保费等多个方面,明确了9项实打实的财政优惠政策,全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医疗物资生产供应。详细<<<

◆积极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河南省财政为此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通过实施技术改造生产(原有生产企业扩能改造)、转产(生产线由生产其他产品改建),扩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所需物资产能。

◆实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对纳入河南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在落实国家50%贴息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统筹资金给予25%的贴息支持。

◆重点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患有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人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近日,河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减轻负担稳定用工岗位的通知》,提出10条具体措施,帮助企业渡难关、稳岗位。详细<<<

◆缓缴社会保险费。疫情期间,允许中小微企业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暂定为6个月(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缓缴期间不计滞纳金,参保人员享受正常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延期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因受疫情影响,参保的中小微企业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的,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对于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经审核后,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返还失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对受疫情影响但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日前,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也印发《关于做好农民工集体返岗复工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河南将采取系列措施,力争做到出发有组织、健康有监测、运输有保障、运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全力保障农民工集体返岗复工交通运输安全、有序、及时、顺畅。详细<<<

◆建立外出务工台账,尽量集体出行。根据《通知》,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返岗复工农民工和企业员工进行信息登记,建立外出务工台账,按照返岗复工时间、地点分类汇总,加强县级、市级统筹,本着尽可能集体出行的原则,制定运输需求计划。

◆持有“包车通行证”可走绿色通道,严格落实“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政策,优先保障农民工返岗复工运输。

◆返岗复工前,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做好返岗农民工健康状况申报和筛查评估,实行健康申报“一人一证”管理。

2月18日,河南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外经贸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13条措施,服务保障全省外经贸企业复工复产,保持全省外经贸工作平稳健康发展。详细<<<

◆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出台《河南省国际性展会项目组织管理办法》,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分类别、按不同比例给予支持。对具备境外参展条件的展会,鼓励企业在完善防控预案、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出行参展。

◆积极创新招商方式。采取“靶向”招商、精准招商、委托招商、以商引商、产业链招商等灵活多样的招商方式,确保招商成效。

◆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开展在线提交申请、申领许可证书、审核备案;支持网络传输合同扫描件,对于内容较多的合同文本,网络传输关键页即可先行办理,确有必要的,疫情结束后对完整合同进行补充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