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07-27
- 来源:河南省粮食行业协会
对企业研发进行财政补贴,进一步激励其积极性,我省已经连续实施三年了。
7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接下来三年我省企业研发的财政补助措施和申领条件进行详细介绍。
我省真金白银鼓励研发
发布会上,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企业享受研发补助,分不同比例和层级。
2017年以来首次享受企业研发补助的企业,年度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下部分,补助比例为不高于10%;500万元以上部分,补助比例为不高于5%。
非首次享受企业研发补助的企业,年度补助额度按存量补助和增量补助分别测算,具体来说,将以前年度已享受财政补助的研发费用最大值作为基数,基数内的研发费用继续享受存量补助,补助标准为:年度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下部分,补助比例为不高于5%;500万元以上部分,补助比例为不高于3%。对于超基数部分,给予增量补助,补助标准为:500万元以下部分,补助比例为20%;500万元以上部分,补助比例为10%。
最高将补助400万元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对符合基本条件的不同类型企业,此次采用最高限额管理。也就是说,结合上述补贴比例,每种类型最终享受到的企业补贴额度不同。具体为: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一般企业,补助额最高100万元;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建有省级研发平台的企业,以及企业类省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额最高200万元;对省瞪羚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或省级研发平台考核优秀的企业,以及企业类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额最高300万元;对省创新龙头企业,补助额最高400万元。
此外,对企业注册地在大别山革命老区和原国家级、省级53个贫困县的企业,资金最高补助比例可增加一个补助限额档次;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在原限额档次基础上,提高一个补助限额档次,最高可给予400万元补助。另外,承担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的企业,可适当提高补助限额,具体分年度确定。
据了解,省财政厅、科技厅等多部门已经于近期联合启动财政补助申报工作。
根据《方案》,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企业研发补助申报工作。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管理系统(http://qyyf.hnkjt.gov.cn)”开展,2020年系统开放时间为8月7日~28日。时间节点为:8月初开通系统,8月底前完成企业在线申报,9月份完成地市审核、公示和备案等环节,力争10月底之前省级资金下达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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