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4-09
- 来源:河南省粮食行业协会
各省辖市粮食行业协会,有关粮油企业:
现将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2020年度重点粮油企业和各省粮油加工业专项调查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粮油加工企业根据要求认真填报专项调查表,审核汇总后报送至省粮食行业协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
(一)请符合中粮协调查范围的企业于2021年5月14日前按照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因故无法完成网上填报的企业,需将相关纸质版材料于5月14日前报市协会审核后,汇总邮寄至省粮食行业协会和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二、河南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
(一)省粮食行业协会在中粮协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将进一步扩大调查对象范围,届时,经行业专家综合评定后,发布河南省粮油企业综合实力“30强”。
1. 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小麦粉加工、大米加工、大豆油、棕榈油及食用调和油;
2. 产品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以上的花生油、棉籽油、玉米油及粮油食品机械加工企业;
3. 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以上的稻米油、芝麻油、油茶籽油、葵花籽油、亚麻籽油及挂面加工企业;
4. 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0万以上的主食品、杂粮产品加工企业。
(二)请符合我省调查条件的企业填写调查表后,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企业承诺书、调查表电子版、企业标志(LOGO)、宣传稿、宣传图片打包发送至省粮食行业协会邮箱。
(三)请各省辖市粮食行业协会协助审查后于5月20日前统计汇总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省粮协邮箱。
三、省协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席满园 张少腾
联系电话:0371-65683744 65683821
电子邮箱:HNLX0371@126.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黄河路11号5011室
邮 编:450003
豫粮协〔2021〕6号关于转发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2020年度重点粮油企业和各省粮油加工业专项调查的通知》的通知.doc
豫粮协〔2021〕6号关于转发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进行2020年度重点粮油企业和各省粮油加工业专项调查的通知》的通知.pdf